臬司衙门是管什么的?总督,巡抚,抚台和布政司相当于现在的什么官职?

来源: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:作业帮 时间:2024/04/29 04:59:16
臬司衙门是管什么的?总督,巡抚,抚台和布政司相当于现在的什么官职?

臬司衙门是管什么的?总督,巡抚,抚台和布政司相当于现在的什么官职?
臬司衙门是管什么的?总督,巡抚,抚台和布政司相当于现在的什么官职?

臬司衙门是管什么的?总督,巡抚,抚台和布政司相当于现在的什么官职?
古代的地方官都是军政合一,用现在的官职是没办法贴切的形容.
臬司即提刑按察使司,设按察使,正三品.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,主要负责一省的刑狱诉讼事务,同时对地方官有监察之责.
总督,掌总督辖区,掌治军民,统辖文武,考察官吏,修饬封疆.正二品,有辖一省者,有辖数省者,全国共八人,另有漕运、河道总督,清代总督与巡抚皆为封疆大吏,合称督抚.
另据《清史稿.职官志三》:“总督.从一品.掌厘治军民,综制文武,察举官吏,修饬封疆.”
总督,中国明清地方军政大员.又称总制.明代始设,分专务和地方两种.专务总督以所辖专务为职,提督军务为辅.地方总督多因防边或镇压人民而设,以所辖地区军务为主.正统六年(1441)正月,首次以总督军务入衔.正统末至景泰初,地方亦多派总督.这些总督因事而设,事毕即撤.自成化五年(1469)两广再设总督后,其职始专,近于定制.总督与巡抚皆为地方军政大员,合称督抚.但总督权力较巡抚大,多数地区巡抚位于总督之下,亦有总督兼巡抚者;总督辖区较巡抚广,一般都在一省以上,明末时有管辖五省、七省者 ;总督级别较巡抚高 ,地方总督多由部 院正官中推选.在明代政治中,总督举足轻重,入则为朝廷显官,出则为一方军政之首,故时人称文帅第一重任.总督的作用是,以文臣钳制武臣 ;协调各省 、各镇关系 ;统一事权 ,防止各省、各镇互不相属,互相推诿.体现了中央对地方军事控制权的加强 .总督在清代为地方最高 级长官 ,总管一省或二三省,位在巡抚之上,正二品.清初总督额数及辖区并不固定,乾隆以后成为定制,全国设有八个总督 :直隶 、两江 、陕甘、闽浙、两湖(即湖广)、两广、四川、云贵.总督一般均带兵部侍郎 (或尚书) 、右都御史衔 ,其职掌综理军民事务、统辖文武、考核官吏,为一方面军民高级长官世称封疆大吏.另有漕运及东河、南河总督三员 .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,东北奉天、吉林、黑龙江建行省,改将军为总督,名曰东三省总督.
巡抚,掌抚院,掌宣布德意,安抚齐民,修明政刑,兴革利弊,考群吏之治,会总督以招废置.从二品,每省一人,实为一省之长,有由总督兼者,山东,山西、河南等不设总督省,巡抚之权如总督,世称“扶台”.
巡抚明清时地方军政大员之一.亦名抚台.以“巡行天下,抚军按民”而名.明洪武二十四年(1391)始设巡抚.永乐十九年(1421),蹇义等26人分巡各省,产生巡抚制度.宣德五年(1430),于谦、周忱等六人分抚南北直隶等处,从此各省常设巡抚官渐成制度.巡抚初设,仅为督理税粮,总理河道,抚治流民,整饬边关,后遂偏重军事.明代巡抚多进士出身.其初,内地巡抚由吏部会同户部推举,边地巡抚由吏部会同兵部推举;嘉靖十四年(1535),始不分内地、边地,由九卿廷推.亦有总督兼巡抚者,合称为督抚.明代,巡抚虽非地方正式军政长官,但因出抚地方,节制三司(承宣布政使司、提刑按察使司、都指挥使司),实际掌握着地方军政大权,同时,巡抚每年要赴京师议事,也体现了朝廷对地方统辖权的加强.明后期巡抚的易置往往受朝廷门户左右,而最后点定之权又重归权阉.清因明制,在各省设置巡抚.清代巡抚,是一省最高军政长官,具有处理全省民政、司法、监察及指挥军事之大权.
布政司,承宣布政使司也称潘司,设布政使,掌一省之政事,钱谷之出纳.从二品,江苏省二人,余省各一人.
承宣布政使司
官署名.明初,沿元制,在各地设行中书省,有行省平章政事、左右丞、参知政事等官.洪武九年(1376),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,省行省平章政事、左右丞等官,改参知政事为布政使.清沿置.
明朝时期直属中央政府管理的一级行政区,简称“布政使司”,民间简称“行省”或“省”.
明朝洪武九年,明朝皇帝朱元璋改行中书省为“承宣布政使司”,明朝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的行政区有2个直隶和13个“布政使司”,即合称15省:.
京师(直隶)
南京(直隶)
山东承宣布政使司
山西承宣布政使司
河南承宣布政使司
陕西承宣布政使司
四川承宣布政使司
江西承宣布政使司
湖广承宣布政使司
浙江承宣布政使司
福建承宣布政使司
广东承宣布政使司
广西承宣布政使司
云南承宣布政使司
贵州承宣布政使司
备注:在永乐五年至宣德三年,明朝占有今天越南的北部,并设置了交阯承宣布政使司.
明朝每省机构分置三司:
左、右承宣布政使司主管一省民政,分领府州县,由中央六部统管
提刑按察使司主一省监察司法刑狱,听命于刑部、督察院
都指挥使司主管一省军户卫所,听命于兵部和五军都督府
明朝全国地方行政区划实行省、府、州、县四级区划的基本制度,但各省、直隶设置各不相同,有省、府、州、县四级,省、府、县或省、州、县三级管理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