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理解美国宪法解释中的反多数悖论现象

来源: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:作业帮 时间:2024/04/28 13:29:51
如何理解美国宪法解释中的反多数悖论现象

如何理解美国宪法解释中的反多数悖论现象
如何理解美国宪法解释中的反多数悖论现象

如何理解美国宪法解释中的反多数悖论现象
1、根据美国宪法,立法(国会)、行政(总统)和司法(联邦最高法院)三权是彼此独立、互相制衡的.而且从1803年起,联郑最高法院便具有司法审查权,即对宪法拥有最终解释权.这样,它就有权监督立法权、财权、人权、军权、治安权、外交权等大权在握的国会和总统,裁定包括国会在内的各级立法部门通过的法律、包括总统在内的各级行政当局的政策行为是否合乎宪法的规定,判决哪些法律或政策违宪.而这些裁定和判决,是国会和总统必须遵守也得到遵守的.所以在美国不存在凌驾于宪法之上的绝对权力,这就是美国成为法治国家的关键所在.
2、美国宪法看成是一种政府设计,而且他看到了宪法法律条文的背后反映出的特定的政治理念.每一个社会利益集团特别是弱势团体对这些政治理念的追求,将导致与社会其他阶层的对抗与冲突,而每一次冲突都是对宪法原则的重新界定.它拓展了影响宪法原则的因素,宪法原则不仅是国会中的议员和最高法院的判例所决定的,而且深受这些利益集团斗争的影响,这些利益集团的要求也应成为宪政改革研究者关注的目标.社会各个阶层的共同发展构成一部完整的社会发展史,对一些易被忽略的弱势团体进行研究,给他们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定位,也是目前史学研究一项重要任务.权力制衡机制和选举机制也是使宪法处于动态的主要原因.美国政府权力的多层次、多角度划分,使任何一个利益集团都不能单独决策,而为了在选举中获胜,必须尽可能多地考虑社会其他阶层的利益,从而达成一种妥协,并将这种妥协以修正案的形式写入宪法,使美国宪法达成一种动态的平衡.
3、关于公民选举权,联邦宪法先后加进了另外十六条修正案.它们中比较重要的包括:第十三、十四、十五条修正案现定取消奴隶制,宣布黑人为美国公民,给予黑人以投票选举权;第十九条修正案宣布妇女享有选举权;第二十四条修正案取消选举方面的人头税;第二十六条修正案规定公民选举年龄降低至18岁.这些都体现了美国宪法的精神,“绝对的权力会走向绝对的腐败”、“各种团体和个人能通过各种途径发挥自己的力量,在各种力量的斗争中维持一个动态的平衡.”